(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提名建议、审议高管聘任等职权,并建立会议议事规则和保密义务。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