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年11月19日,东易日盛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因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0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东易”,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存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执行完毕重整计划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预重整期间已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人已缴纳投资款14.1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