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提供财务资助之须予披露交易)
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02)于2025年11月19日公布,其附属公司世纪阳光作为委托方及贷款人,与贷款银行(受委托方)及齐城智慧(借款人)订立了两份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协议II项下贷款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委托贷款协议III项下贷款本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利率均为一年期LPR加395个基点,到期日为2026年11月17日。齐城智慧需每月21日支付利息,并在到期日前偿还本金。资金来源为本集团内部资源,贷款用途为齐城智慧的一般营运资金。由于该等协议与过去12个月内与相同订约方订立的其他委托贷款协议合并计算,相关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的申报及公告规定。董事会认为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