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1月))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自愿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未达法定披露标准但有助于投资者价值判断的信息,公司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进行选择性披露。适用情形包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重要资质认证、新产品研发进展、取得重大奖项等。信息披露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查,并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