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門需配合委员会工作,确保其独立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