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18日,因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买入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该交易共涉及两笔股份买入,第一笔买入214股,总金额为24,057.5162港元,每股价格均为112.4183港元;第二笔买入220股,总金额为27,506.2920港元,每股价格均为125.0286港元。本次交易为高盛集团及其关联机构为自身账户进行,且该公司为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公司。同时注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要约人的获豁免自营业买卖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