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准则(2025年11月修订))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提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载理由并披露。委员会议事需过半数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