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况。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普通董事分别投票,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征集投票权。细则明确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资格审查、信息披露及选举失败后的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