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并承担其履职所需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