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淮汽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设立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