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清盘呈请)
中国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接获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的清盘呈请,要求根据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将本公司清盘。该呈请涉及一笔金额为人民币216,602,900元的未偿还本金及利息,源于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呈请人之间的贷款协议,以及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清盘呈请的聆讯定于2026年1月21日举行。根据相关条例,若公司被清盘,自呈请提交日起的财产处置、股份转让或成员地位变更均属无效,除非获得法院认可命令。香港结算可根据中央结算系统规则暂停相关股份服务,直至呈请被撤销或法院发出命令。本公司正寻求法律意见以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醒股东及投资者注意股份转让的风险。目前法院尚未颁布清盘令,公司将适时披露重大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