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或远程方式召开,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