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规定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适用范围、表决办法及选举程序。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细则明确了票数计算、投票有效性及董事当选原则,包括等额和差额选举情形下的处理方式。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