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每半年度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接受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