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8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17日进行了多项交易。其中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恒生银行普通股53,600股,总金额为8,133,230.00港元,成交价介乎151.6000至151.9000港元;同时卖出Delta 1产品合计53,600单位(含两笔分别为53,400和两笔各100单位),总金额为8,143,682.8232港元,成交价介乎151.9337至152.1034港元。此外,因既有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接收股份,买入普通股共434股(分两笔:214股及220股),总金额为51,563.8082港元,成交价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所有交易均为本身账户进行,且高盛(亚洲)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务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