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8日,执行人员收到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17日进行了多项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相关的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包括:订立一份衍生工具合约,涉及53,400个参照证券,到期日为2026年9月25日,参考价为每股151.9337港元,总金额为8,113,262.1432港元,交易后持有总额为427,955个参照证券;清结两份衍生工具合约,每份涉及100个参照证券,到期日为2028年11月10日,参考价为每股152.1034港元,各支付15,210.34港元,交易后数额分别为200和100;行使两项衍生工具权利,分别涉及214和220个参照证券,到期日分别为2026年4月22日和2026年8月7日,参考价分别为每股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支付金额分别为24,057.5162港元和27,506.2920港元,交易后数额分别为22,042和38,720。上述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且高盛(亚洲)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