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职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监督董事、高管行为,接受股东请求提起诉讼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