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及时披露离职情况,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期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