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细则规定了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审核、审计机构选聘、内部控制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以及会议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