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两项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