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明确董事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任等,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后生效,特定情况下需补选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起生效。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股份转让受限。公司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行为保留追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