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对外投资及担保等重大事项决策权。会议召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未能履职时,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区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通知、出席登记、表决程序、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