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至珠海投捷控股有限公司。经核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