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选聘标准和程序,对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