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交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不得由控股股东指定。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