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交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检查实施情况,以及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委员会下设战略规划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准备决策材料。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