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