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鑫科材料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举行,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同时,选举宋志刚、蒋毅、王生、张龙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傅代国、李明茂、王伦刚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1482%。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