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纠纷案的进展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涉及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探矿权权益款剩余金额2151.1552万元、律师费22.5757万元,合计2173.7309万元,并以2151.1552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12.4%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日。案件受理费75243元由公司承担。公司已将相关款项确认负债,本次诉讼将增加利息、律师费及诉讼费用,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其他重大影响。目前无其他未披露诉讼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