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事项。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委员会主席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董事担任,每年在公司工作不少于二十五个工作日。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外聘核数师的委任、薪酬及独立性进行审查;检讨财务报表及年报、半年报等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监督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查管理层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回应;设立员工匿名举报机制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