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合规监管、反洗钱及案件防控等方面的审议、监督与建议职责。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委员组成,包括董事长,主席由董事长担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委员会可通过会议或书面传签形式履职,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表决实行实名投票,决议需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含原则同意)通过。会议记录与决议由研究发展部和风险控制部分别负责组织与支持,并与其他董事会委员会共享相关信息。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