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方式、决议执行及保密义务等内容,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