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适用范围及管理机构。制度规定独立董事每年津贴12万元,非独立董事每年6万元,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可另领职务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发放按月进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司设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下的超额薪酬予以追回。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及个人表现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