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转让限制、买卖禁售期、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规定了离职后半年内、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情形下的股份转让限制,以及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等要求。同时明确了股份变动申报、披露程序及违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