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须与受托管理人、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应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或补亏等行为。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持续监督并及时通报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