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案及表决结果须书面报告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