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盈利警告)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22)发布盈利警告,预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母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不超过约3.6亿港元,而上年同期为盈利约8580万港元。亏损主要原因包括:出售一项酒店项目合营企业20%权益产生的出售亏损、合营企业溢利减少(受商业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已竣工住宅项目毛利率下降,以及出售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务投资所产生的已变现亏损,部分被融资成本因利率下降而减少所抵销。公司指出,相关资产出售属策略性决定,旨在增强流动性、降低净负债,并支持可持续增长。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集团净负债较2024年3月31日减少逾25%。尽管中期亏损,回顾期内香港物业合约销售总额达约16.37亿港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约31.3%;已订合约但未确认的物业销售约为26.74亿港元,将在项目竣工交付后确认为收入。最终业绩仍基于未经审核账目草稿,预计于2025年11月底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