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7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14日订立多项衍生工具合约,相关参照证券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的股份,产品类别为其他类别产品,合计涉及衍生工具对应的参照证券数目为23,800股,参考价均为151.4386港元,总支付金额为3,594,159.8152港元。同日,该机构清结一项衍生工具合约,涉及参照证券700股,参考价151.8517港元,已收取金额106,296.19港元。此外,该机构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和8月7日行使衍生工具权利,涉及参照证券数目分别为214股和220股,参考价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已支付总额分别为24,057.5162港元和27,506.292港元。交易后总持有数额包括与其订有协议或达成谅解的任何人士的证券。上述交易为本身账户进行,且该机构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