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实施。主承销商国泰海通按发行价5.33元/股超额配售45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规模的15.00%,全部通过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方式获得。发行总股数增至3,450.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3,808.00万股增至14,25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388.50万元,净额为15,778.91万元。上市后30日内未从二级市场购回股票,相关股份变动及登记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