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洛阳钼业提名及管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洛阳钼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及管治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推荐、企业管治职能履行、公司治理机制审查与监督。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设主任和副主任各一名,主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定期召开会议,审议董事会架构、成员多元化、企业管治政策、培训发展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