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会提案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必须履行该程序。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