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