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制定、绩效考评、薪酬制度监督等职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提议或建议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检讨离职赔偿安排,并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本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