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产生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人,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并要求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