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及变动行为。明确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买卖窗口期限制、信息披露要求、账户管理及锁定机制。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对股份减持计划、信息申报、监管措施及违规处罚等作出具体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