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