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2025年11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25年12月1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证明材料。已预重整阶段申报的债权无需重复申报。未按时申报者可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前补充申报,但需承担相应费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5日9时30分以网络方式召开,具体事宜由管理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