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设立、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财务信息、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合规体系建设,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资源支持,相关年度履职情况需随年报一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