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之江生物: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