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规则。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制度规定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转让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及违规处理措施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等敏感期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接受监督。










